词语上计
拼音shàng jì
注音ㄕㄤˋ ㄐ一ˋ
基本解释
◎ 上计 shàng jì
[the best policy] 见“上策”
引证解释
上策。《战国策·西周策》:“ 赵 之上计,莫如令 秦 魏 復战。”《南史·王敬则传》:“ 敬 则曰:‘ 檀公 三十六策,走是上计,汝父子唯应急走耳。’”
1. 战国 、 秦 、 汉 时地方官于年终将境内户口、赋税、盗贼、狱讼等项编造计簿,遣吏逐级上报,奏呈朝廷,借资考绩,谓之上计。《晏子春秋·外篇上二十》:“ 晏子 对曰:‘臣请改道易行而治 东阿 ,三年不治,臣请死之。’ 景公 许。於是明年上计, 景公 迎而贤之。”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:“ 解扁 为 东封 ,上计而入三倍,有司请赏之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:“﹝州郡属官﹞本注曰:皆掌治民,显善劝义,禁姦罚恶,理讼平贼,恤民时务,秋冬集课,上计於所属郡国。” 刘昭 注引 胡广 曰:“秋冬岁尽,各计县户口垦田,钱穀入出,盗贼多少,上其集薄。” 唐 杜甫 《阴雨不得归瀼西甘林》诗:“诸侯旧上计,厥贡倾千林。” 清 吴伟业 《鲁谦庵使君以云间山人陆天乙所画虞山图索歌》:“一官三载今上计,粉本溪山坐卧持。”
2. 上计吏之省称。《后汉书·和帝纪》:“﹝ 永元 十四年﹞是岁,初復郡国上计补郎官。” 刘昭 注:“上计,今计吏也。”《北堂书钞》七九引 北魏 阚駰 《十三州志》:“上计,古之诸侯之奏使也, 汉 因之,号曰计偕。”